韩寒反称不知情不赞同关闭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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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诉百度一案继续升温,但韩寒的态度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双方都拒绝了结此案,审判结果尚未公布。
昨天,韩寒发表了一篇博客,声称她和作家权益保护联盟之间有一定的差距。他不同意作家权利联盟关闭百度图书馆的请求。同时,他建议作家权利联盟和百度可以探索更好的解决方案,实现双赢。
在7月10日“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案”的庭审中,韩寒的代理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百度文库关闭、要求百度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76万元。
昨天,韩寒表示,他不同意关闭百度文库。
他表示,自去年加入作家权利联盟并全权委托作家权利联盟处理相关版权事宜以来,具体的诉讼对象和诉求由作家权利联盟决定,并未涉及任何细节。
作家权利联盟的执行人贝志诚告诉《国家商报》,权利联盟已经和韩寒签署了委托书,关闭百度的决定是由作家权利联盟做出的,韩寒应该服从联盟的决定。
据北志诚介绍,韩寒起诉百度的案件不会再进行第二次审理,法院将直接宣判。作家权利联盟对这一判断非常有信心。
当《国家商报》问及作家权利联盟与韩寒签署的委托书条款的细节时,北志诚表示,这是韩寒的私事,他没有义务向公众披露。
据北志诚称,作家权利联盟起诉百度侵权,并代理了三起诉讼。除了韩寒,它还提交了作家慕容雪村和河马的诉讼,包括关闭百度图书馆。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表示,作家维权联盟与韩寒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法院依据委托书立案。只要韩寒签署委托书,法院就会批准。
一般来说,如果是完全授权,变更诉讼和放弃和解必须经当事人同意。
然而,著名律师蒋认为,授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关系。尽管韩寒与作家权利联盟签订的合同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但如果代理人的行为与委托人的意愿不一致,韩寒可以选择撤销授权。
“起诉百度的请求是通过新闻报道得知的。我之所以通过博客发表声明,是因为我对作家权利联盟提出的要求有一些不同意见。”韩寒说道。
然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当韩寒在2011年9月第一次起诉百度时,他要求赔偿11.3万元,并要求百度关闭图书馆。
知情人士称,去年12月底,百度与韩寒的经纪人卢金波进行了深入沟通,韩寒现在声称他不知道或不符合事实。
除了诉讼索赔,国家商报发现韩寒的版权索赔金额也从11.3万元增加到76万元。贝志诚进一步指出,作家维权联盟的赔偿金额是以作者图书和论文报酬的十分之一作为网络侵权的赔偿标准。
对此,江认为,作家维权联盟是一个以公司为实体的非营利组织,实际上是一个代理公司的法律主体。虽然像韩寒这样的作家作为联盟组织的成员,已经签署了完全授权的合同,但他们往往不知道合同背后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这导致了代理公司违背委托人意愿的行为。
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商报》昨日致电韩寒和卢金波,但他们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此外,百度拒绝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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