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师质疑中国移动话费有效期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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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是否未能设定“话费有效期”
中国移动为一些手机账单设定了“有效期”,因此许多消费者遭受“吞钱”和停机之苦。这是违反合同吗?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教师刘朝杰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后的第二天,与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外的“霸王条款”
2009年11月24日,刘朝杰在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南湖营业厅办理了“神州行”手机卡,推出了“每月最低消费10元,长途电话费一次,即日起生效”套餐。然而,当刘朝杰在2010年11月7日想打电话时,他突然发现卡被截停了。
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因为欠款而被阻止。7月5日,他用银联卡通过中国移动官方网站在线充值50元。当他被拦下时,他的账户上还有11.70元的余额。
这是怎么回事?他去了移动营业厅,被告知该卡已“于2010年10月23日因有效期到期而被停用”。
中国移动的话费有效期是指除“全球联通”用户之外的许多服务。充值一笔固定金额的话费后,该话费可以在指定的固定时间段内使用,并且在该时间段后将被关闭。由于不需要支付固定的月费,移动易通、联通如意通、长实卡等预付费手机号码都涉及到话费有效期的问题。江苏、浙江等地的移动公司都有这方面的规定。
在刘朝杰之前,很多手机用户都陷入了被“吞噬”的困境:在他们不得不存钱的同时,他们的手机账单却越来越多地被“存入”。
“我第一次处理的时候,我说没有基本的月租,只有每月6元的来电显示。我把电话费存了80元,我想可以用一年。结果,不到两个月就停止了,因为电话费是有效的,我必须再次支付电话费才能激活它。后来,我一直这样把它交出去,它变得越来越大,像滚雪球一样...我不仅没有把电话费存起来,而且每个月都要尽最大努力把它花掉。”“神州行”用户陈先生说。
有些用户每次支付10元和15元的电话费以避免被吞掉,但有效期较短,只有10天以上。因此,不可能避免几乎每个月都停机的困境。
长期以来,消费者认为这一规定是“霸王条款”,来自世界各地的用户起诉移动公司,称这一规定是“非法的”,但很难打赢官司。
但这次,刘朝杰发现,至少移动公司“肯定违约了”:“我和中国移动签订的《业务受理单》没有‘话费有效期’的限制,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也没有告知我相关规定。此外,在暂停服务之前和之后,我没有给我任何暂停服务的通知。这不是违反合同吗?”
因此,刘朝杰认为,移动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暂停提供服务,违反合同,构成违约”,将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告上法庭。
默认情况下,手机设置是“截止日期”吗
案件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刘朝杰的诉讼请求是,法院命令中国移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制度”,恢复其手机卡服务,继续履行合同。
原告认为:“该号码已开通‘月最低消费套餐’,再加上‘话费有效期’的限制,构成了双重限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未经消费者同意,移动公司单方面停止提供服务,违反了合同。因此,中国移动公司违反了《电信条例》、《消费者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
据被告律师称,手机话费充值发票上注明了“话费有效期”条款,该条款也写在商店公告上。“在处理卡片时,工作人员通常会给出提示通知,而且大多数人都知道。”。
“然而,我们不同意被告商店公告的合法性和相关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铺通知形式作出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规定是无效的。根据《接入协议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移动公司做出的服务承诺是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谓的服务承诺应该是对顾客的保证。被告的有效期限显然是对消费者权利的限制,不是服务承诺,不是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是否违约无关。”原告的代理人、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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