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规范物联网专项资金管理
本篇文章776字,读完约2分钟
为了促进我国物联网的健康发展,财政部近日发布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定、应用示范与推广、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的研发、应用和服务。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的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和应用活动。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税收信用良好;三是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第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五是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版权或省级以上认可的科技成果,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专项资金支持采取无偿补贴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主要支持自有资金为主要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主要支持银行贷款为主要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无偿资助;产业化、应用示范和推广项目主要以贷款贴息为主。
专项资金采用项目管理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将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在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果项目因故中止,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记者了解到,2011年,中国将出台物联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国物联网发展目标将围绕“四个一”: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标准体系,构建产业链,掌握一批示范应用。
标题:财政部发文规范物联网专项资金管理
地址:http://www.n4ti.com/nbzx/12316.html
免责声明:宁波晚报为您24小时滚动报道宁波新闻,宁波资讯,宁波时事等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宁波晚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解密腾讯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