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年内第三次向苹果开炮:维修合同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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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再次对苹果产品维护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评论,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第三次对苹果进行抨击。
6月和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两次批评苹果维修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和售后服务中的“霸王条款”,并要求苹果进行整改。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表的一篇文章,今年6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天津、北京、上海、重庆的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苹果维修合同格式条款不公平评论》。
此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当地消费者协会敦促苹果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修改问题条款,如建议、谈话和参与检查。最近,苹果发送了一份回复,提供了修改后的苹果维护条款和条件,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对三包期间使用翻新零件的最初评论进行了修订,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运输损坏不能免费修复的问题已经删除。
然而,苹果并没有正视和有效地纠正审查中涉及的大部分问题。修订后的苹果维护条款和条件中仍有两个问题。一是一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二是一些不明确的条款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继续发布十条意见,包括:更换旧零件给公司,财产不能自行处理;零件90天无缺陷,责任由公司确定;如果维修产品损坏,将只支付维修和更换费用;公司有权修复,数据保密且无能力修复;声称适用中国法律,冲突法除外;您同意收集信息,并且使用范围限制较少;拒不修理和退货的,理由广泛,可以扩大;三包期外需要维修,零件不清楚;具体情况没有区别,维修运费全部支付;保留的产品可以出售,退款余额没有具体说明。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网站上详细解释了十大评论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
标题:中消协年内第三次向苹果开炮:维修合同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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