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民自建网站“炒作负面信息” 两年敲诈官员1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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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南新闻》设立了一个网络论坛,通过网络刺探政府部门和个人的负面信息,然后勒索钱财。昨日上午,广东省首例网上删除帖子勒索案在化州市法院一审中公开宣判。王谋权、梁某人、梁磨心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三年零六个月。对判决的审查表明,两名被告是记者和教师。论坛开幕期间,化州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遭到勒索。
注册多个身份来炒作“负面信息”
2009年底,王有权利用收集软件在各种互联网网站上收集有关化州单位和个人的负面帖子,然后将这些帖子转载到“化州论坛”网站上,再在网站上注册多个身份对这些帖子进行炒作,迫使这些单位和个人在删除相关负面帖子之前先支付帖子删除费。
利用王谋权可以在华州论坛删除帖子的条件,梁谋信负责收集和关注负面信息,并告知梁谋龙,梁谋龙将作为记者联系这些单位和个人,迫使负面帖子的当事人支付“帖子删除费”。
为了索要更多的“删帖费”,梁磨鑫将他人在其他网站上发来的负面帖子转载到“化州论坛”,然后梁默龙出面联系并强迫负面帖子的当事人支付“删帖费”。每次收到“删帖费”后,梁默龙将按照梁默新与王默权约定的“删帖费”将款项汇至梁默新的王默权工行(报价、信息、评论)账户。
两年内勒索10多万元
根据判决,从2009年底至2011年5月,三名被告在华州论坛上多次发布云、邱默顺等人的负面信息进行炒作,每次均要求收取500元至1万元的退帖费。与此同时,王谋权曾直接向化州市某中学校长、化州市某镇党委书记邱默顺、化州市某派出所所长李、化州市某国土局局长华莫愁勒索5.4万元。作为删除帖子的费用;梁默龙和梁默新直接向化州市一所中学的校长云、化州市一所街道办事处的秘书李谋彪、化州市一所镇的党委书记李谋龙、化州市政府的一名干部强、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凌谋峰勒索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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