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橡”赔偿“开心人”经济损失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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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2日电“辛凯网络真假案”取得新进展,备受社会关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日进行了二审,并在法庭上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2008年3月推出的开心001是一个社交网站,其运营商是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北京千橡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成立了一个名为辛凯的社交网站。
快乐人公司认为,2000橡树园公司使用“快乐”作为网站名称和“辛凯”域名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了对其知名服务名称“开心网”的假冒,构成了不正当竞争。2009年5月,幸福人公司起诉两千橡树园公司,要求其停止使用Kaixin.com网站名称和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两千橡树园公司在提供社交网站服务时,不得使用与开心网唯一名称“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开心网40万元的经济损失。快乐人公司提出上诉。
根据二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没有错,一审判决责令千橡互联网和千橡网景在提供社交网站服务时,不得使用与开心人公司的“开心网”相同或相近的名称,这足以消除网民对两个“开心网”的混淆和误解。
标题:“千橡”赔偿“开心人”经济损失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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