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辩解支付宝风波:正确但不完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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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事件使“协议控制”成为时下的热门词汇。
6月14日,杭州下大雨,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站在新闻发布会的前台,表情愤愤不平。他试图解释的是支付宝获得许可和所谓的“协议控制”之间的两难逻辑。
马云认为,在获得支付宝许可的过程中,虽然协议控制权的终止没有得到阿里巴巴集团外方股东的支持,但得到了董事会的“授权”,因此不构成违约。
“不完美的决定”
马云表示,管理层最终决定终止支付宝的“协议控制”,这是唯一正确但不完善的决定。“现在我们正在讨论利益补偿机制”。
然而,在当时,这一“不完美的决定”与马云的契约精神有关,在某种程度上,它被解读为中国概念股近期暴跌的原因之一。
故事开始于2009年6月。
2009年6月前,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为100%外资公司,其控股公司为海外注册的支付宝电子商务,由阿里巴巴集团100%控股。
2009年6月,支付宝70%的股权以1.6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80%由马云所有,20%由谢世煌所有。
马云解释说,这一安排的原因是,2009年4月,央行出台政策,要求非支付机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项政策出台后,我们认为外资控股可能会带来麻烦,所以我们将70%的股份转让给了国内公司。”
此外,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缴纳登记备案政策的要求,支付宝增加到5亿元,并于2009年7月按照中央银行的要求进行了登记。
2010年6月,中央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二号令)。两个月后,支付宝剩余的30%以1.65亿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了国内企业浙江阿里巴巴。去年12月,发布了第2号令的实施细则,支付宝向央行提交了许可证申请。
在申请执照的过程中,海浪又开始上涨。在支付宝与央行沟通的过程中,央行要求支付宝做出书面声明,即浙江阿里巴巴是支付宝的唯一实际控制人,海外投资者对支付宝没有“协议控制”。
但此时,浙江阿里巴巴受到阿里巴巴集团协议的控制,这不符合央行的规定。
“协议控制”必须终止,马云开始征求阿里巴巴集团董事杨致远、孙正义和蔡崇信的意见。马云表示,“杨致远和孙正义从未表达过他们的观点”,但此时,情况“千钧一发”,因此管理层决定向央行发布一份“书面声明,称支付宝没有协议控制权”。马云说,有了这个声明,支付宝顺利拿到了卡。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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