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三点答复”太过轻描淡写 版权方怕很难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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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作家和出版界代表组成的出版界反侵权联盟与百度关于图书馆盗版的谈判破裂。知名出版经纪公司陆金波在3月24日出版的《六个代表给百度的谈判破裂报告》中指出,百度图书馆“大规模侵犯版权获取巨额利润”,并要求百度和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对此负责。百度就图书馆问题给记者发了一份三点回复,称将在三天内处理所有侵权文件。(3月27日新民。com)
2010年11月,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在微博上连续发言,呼吁出版机构、作家和其他力量联合起来,对百度发起联合诉讼。随后,汉字版权协会发表了几份声明,公开支持对出版业的起诉,特别是最近,国家版权局公开表示支持保护作家的权利。强大的百度终于失去了冷静,做了一个轻微的手势,轻描淡写地回答了三个问题。在我看来,百度会发现很难理解版权,因为回复没有触及核心问题。
百度图书馆是百度网站的下属企业。百度称其为“在线互动文档共享平台”,网民可以通过该平台免费分享自己的文档和阅读其他用户的文档。据报道,盛大文学网站上95%以上的著名小说都可以在百度图书馆找到。陕西作家贾平凹说:“我所有的作品都可以在百度上免费阅读,这真的比盗版容易。”有些作品一发行就被偷了。目前,数百家出版机构和作者受到了侵害。范围很广,涉及的作者数量令人震惊。
在我看来,百度作为中国搜索行业的领导者,应该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版权,但恰恰相反,它无视他人的权利,在自己的图书馆里开始了“取”业务。对于这种“生意”,在它看来,是不允许付出多大代价的。“赢了就打,输了就走”,最多可以删除。它不会伤害肌肉,不会移动骨头,而且更难“承受”。从口袋里把它拿回来比升天还难。
把别人辛勤劳动的成果作为自己的财产,“空手套白狼”。这种生意容易做,而且赚了很多钱。但是百度有没有想过这种“生意”是基于别人的痛苦?百度文库内容,只是过目,只是阅读,如此方便和免费,谁会花钱买书?劳动价值无法实现,这是创作者和出版商的一大损失。未来谁会有创作热情?
百度的回复之所以被强调为轻描淡写,是因为它没有为之前的违规行为提出赔偿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处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百度的行为不是一般侵权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百度的三点回复闪烁其词,装聋作哑,很难说它能得到被侵权人的理解。(网民的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的立场)
标题:百度“三点答复”太过轻描淡写 版权方怕很难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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