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首例强迫交易案:店主被罚5万获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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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中关村的一位商人(000931)通过互联网以低价吸引顾客,然后亲自推荐你的模型。当顾客后来发现并要求退货时,他们受到了侮辱和威胁。昨天,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关村首例强制交易案的最终结果。
法院认为,包括店主在内的六人构成强迫交易罪,并根据各自情况判处李远两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5名店员被判处2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至3万元。
本院认为,本案客户张女士的先购先付行为虽然是自愿的,但该自愿行为是由被告违反诚信原则的先欺诈行为造成的;当被告在收到货款后交付低端产品或缺少配件的货物时,交易没有完成。因此,被告在客户发现自己被骗并拒绝交易后,以威胁或侮辱的手段强迫交易完成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平等、自愿交易权和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属于强迫交易。
■背景链接
2011年7月,张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台价格为6600元的相机,来到卖方位于中关村的实体店。店员推荐了9500元的“特许商品”。张女士用两张银行卡刷卡付款后,发现配件不多,建议退货,被自称是店长的男子滥用。第二天,张女士、她的丈夫和一些朋友去要求退款,结果被对方打伤。
■购物技巧
不要相信异常低的网上价格
店主李远承认,他的公司在网上以低价吸引顾客。这名职员证实,该公司的“管理”方法包括“改造”和“偷机器”。“转型”意味着当一个顾客来买一台好相机时,他会推荐另一台相机并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偷机器”是指网上报价的商品是有缺陷的,真正的产品是基于市场价格的。
负责此案的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雷柏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被异常低廉的网络价格所吸引。当面对店员的“转变”和其他技巧时,他们应该保留不利情况的证据,如购物收据等。同时,他们可以利用手机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及时报警或找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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