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 可由互联网协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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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律与互联网协会签署了一份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18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签字仪式上强调,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调解作用,促进诉讼调解与行业调解的合作、协调和衔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备忘录显示,如果地方人民法院在网上版权等案件中需要就相关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可以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推荐相关技术专家;经当事人同意,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可以依法委托中国调解中心互联网协会对双方或一方为互联网单位的互联网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应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开展互联网科技知识、法律专业培训和讨论等方面的合作。
标题: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 可由互联网协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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