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通话“按分钟计费”早该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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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5亿的用户来说,通话不到一分钟是不公平的。针对这一问题,一些通信运营商表示,根据邮电部[1995]956号文件,按分钟计费是符合规定的(北京晚报,3月14日)。由于行业的垄断性,中国手机通话收费偏高且不合理是不争的事实。近年来,"双向收费"和"漫游收费"相继遭到批评,现在"按点收费"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然而,面对质疑,通信运营商不但没有承认自己的“不足”,反而拿出16年前的文件,口口声声说“符合规定”,这让人们再次体会到垄断的“霸道”。
所谓“按分钟计费”是指以“分钟”为计费单位。如果通话时间少于一分钟,将被计为一分钟。即使你只打了一分一秒钟的电话,你也会被收取两分钟的费用。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费用应与所提供的服务相一致。如果消费者不享受相应的服务,就不应该收取相应的费用。因此,“按点收费”是不合理的,无叫号时间也包含在收费范围内,白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与“利用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当然,“分收费”也不是没有基础的。例如,他们自信地提交了[1995]956号文件。然而,判断是非不能只看16年前的文件。过去,鉴于技术限制和支持通信行业的需要,引入一些保护性政策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通信行业的繁荣,“按秒计费”的实施已经变得无障碍。如果通信运营商16年前继续拿着“奶瓶”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是不合理的,也是明智的。
可以说,通话计费的“每一秒”都是人民的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上帝”的权益不仅是企业应该遵守的道德底线,也是决定企业能否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笔者希望相关通信运营商珍惜企业的诚信和声誉,不要伸出手来。同时,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改变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以客户为中心,“按秒计费”,难吗?
标题:手机通话“按分钟计费”早该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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