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立幼儿园的招生期限为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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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育局发布了2013年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招生时间和招生政策发生了变化。
今年首次明确了公立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期限,原则上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方便家长的原则确定。但是,所有幼儿园必须在注册前至少提前两周以各种形式向公众公布注册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携带材料等。
同时,首次提出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探索全纳幼儿园就近招生办法。开展区域学前教育供求研究,协调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政策,创新招生方式,促进有序招生。据报道,支持和规范全纳型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已成为“难进好幼儿园”号召下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省(市)星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将达到88%以上,全纳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将达到50%以上;到2015年,这一比例将分别达到92%和70%以上。如果全纳幼儿园探索实施就近入园方式,更多的孩子将能够就近入园,这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入园行为。
届时,家长可以登录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以浮动窗口的形式弹出幼儿园招生公告,方便家长查询幼儿园招生资格和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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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是指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并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其类型包括:一是公立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幼儿园;第三,提供包容性服务的私立幼儿园。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符合公园运行的基本标准;第二,它为公众招生;第三,采用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收费。
标题:宁波市公立幼儿园的招生期限为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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