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生学业成绩的奖惩办法今后应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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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才培养应该‘严格’。如果失败,它将是不合格的。如果它被重建,它将被重建。高校应该敢于对不合格的学生说“不”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副司长王国印说。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大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今年9月前,浙江省各高校应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实施办法。高校学生学业管理的结果将纳入省教育厅的评估。
今后,所有学校都应制定专业培训标准,达不到培训标准的学生必须复课或推迟毕业。
实施多元化评估和评价。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各种实践教学表现是他们平时成绩的重要基础。课堂表现、日常测试、家庭作业评估等。占总分的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
今后,大学期末考试应建立考试题库,试卷应匿名更换并盖章,同时交由同一专业的其他教师审核。高校不能在毕业前安排任何清理考试,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毕业后抽样。
今后,浙江省高校应建立学业预警和辍学机制,对学困生进行评估。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转专业。根据规定,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以转到其他学校。无法达到毕业要求的,按规定给予留级、转学和退学处理。
去年,浙江工业大学开始建立预警机制。“结果是1%-1.5%的学生自愿辍学。现在,主动辍学的学生减少到0.5%。”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主任纪说。
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多年的学术预警和退学制度。“当12个学分失败时,给他们一个预警,并填写登记表来帮助他们。如果24个学分不及格,他们将被评分。当36学分不及格时,他们不得不辍学。”浙商大学教务处主任刘海生说。
预警系统引入后,被淘汰的学生人数减少了。“每堂课有10%的人拿不到学位证书,获得学位证书的要求是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上。0.5%~1%不能获得竣工证书。”刘海生说。目前,每期只有大约20名学生不能获得结业证书。
今后将建立家校联系档案。学校将通知家长学生每学期的考试成绩、学分、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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