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江北小学招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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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
2017年江北小学区划定
今天,江北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小学招生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江北的招生政策仍有许多变化。
变更一:新成立江北中心教育集团,包括江北中心小学和泗州路小学。到目前为止,江北已经形成了惠珍、江北实验、江北中心三大教育集团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变化二:今年在江北新成立了一所私立学校——宁波大学青藤学院。这所学校有九年历史,但今年只招收一年级学生。
入学年龄:
所有在江北区有正式户籍且年满6岁的学龄儿童(出生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都必须注册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学习能力丧失等特殊原因,如需停学或免学,必须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教学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6岁以下的儿童不应该上小学。
注册:
1.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江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当按照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学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基本信息表(由幼儿园提供)等。
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户籍与家庭一致”的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亲(母亲)和家庭居住地相同(户籍簿和房产证归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所有,财产所有权完全归孩子的父母所有),均在小学教学区,没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同一所房子里学习。如果这批适龄儿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的时间顺序录取。
(2)学龄儿童的户籍与他们的父亲(母亲)和家庭居住房屋相同(户籍簿和房产证归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所有,房屋所有权完全归孩子的父母所有),所有这些都在小学教学区,但已经有来自其他家庭的儿童在同一所房屋学习。
(3)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教学区学习的以下两类学龄儿童:
A.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户籍由父亲(母亲)和祖父母(祖父母)共同拥有,而其父母在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和镇海区没有其他私房,住宅位于该小学的教学区;
B.父母双方在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和镇海区都没有自己的住宅,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有关联,祖父母的住宅在小学教学区;
(4)学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后一直在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在小学教学区;
根据上述录取顺序,当某批适龄儿童被录取时,如果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该批适龄儿童的录取名单应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未被这一批录取的学龄儿童和已被这一批录取的学龄儿童将被教育局录取。
2.父母在江北区有住宅(房产所有权归父母全部或单独所有),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应按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学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申请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下列在江北区有户籍但有特殊情况的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登记,但不视为学校教学区的学生。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招生:
(一)户籍所在地房地产归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所有,父母在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有私有住房;
(二)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由适龄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所有;
(三)因房屋拆迁,户籍未变更的适龄儿童;
(四)户籍与江北区集体户籍挂钩的适龄儿童;
(五)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并与其委托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六)适龄儿童的父母出国学习(工作)并与其委托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7)入学前,异地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同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迁入本区户口,需在本区入学或在对口学校变更教学区域的学龄儿童;
(八)其他账户的隶属关系。
4、下列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一)烈士家属和安置军人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招收;
(2)父母均为市、区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永法正[2012]84号),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籍子女确实无人照顾,需要在江北区寄养。来自亲属家庭的学生将被地区教育局录取;
(3)居住在江北区直系亲属中的华侨学龄儿童,以及台商、港商、澳商、外商在江北区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凭相关证件和家长申请报告进行入学。
5、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1)录取条件:
随迁农民工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其父母在申请进入江北区小学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父亲(母亲)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17年4月底,与江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在江北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 .父亲(母亲)在江北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截至2017年4月底,已按月缴纳一年以上,且直至检查日仍在参保,且未中断,缴费无效);
③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江北区外国义务教育对象父母生育证》;
④父母双方在江北区均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17年4月底,已连续申请《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查验日期仍按规定办理),并持有《暂住证》租赁合同文本,两种证明的地址一致。
(2)注册方法:
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将于2017年4月25日9:00至2017年5月5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根据网上公布的暂住地和学校,学校预测名称将被选在附近。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时间持有适龄儿童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去相关学校申请义务教育。经考试符合要求的学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安排在获得班级许可的学校学习。
安排
4月21日
《2017江北区小学新生报到录取通知书》和《2017江北区农民工子女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将在所有小学张贴。
从4月25日9:00到5月5日16:00
农民工子女在线预测时间。
5月12-13日
所有小学统一为具有江北户籍(或具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办理登记手续的日期。5月19-20日是网上预测后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新生子女现场检查的统一日期。
6月12日至6月13日
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发送《江北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
标题:2017年宁波江北小学招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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