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镇海小学招生通知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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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镇海小学招生通知全本
注册方法
1.坚持“就近入学,免试,住户一致”的原则。
2018年,全区小学将继续实行“大学区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由父母在大学区的一所小学入学。
招宝山区、骆驼区和石壮区(以下简称“三区”,下同)负责辖区内小学的招生工作,其他乡镇(街道)由区教育局会同中心学校统一实施。
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所有在各镇(街道)有正式户籍且至少6岁(出生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学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
小学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6岁以下的儿童。已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在4月15日前到大学区办理小学延期入学手续(“三区”通过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区教育局批准。所有学龄儿童在登记入学时都必须提供儿童疫苗接种证明以供检查。
3.具有正式户籍(户主是父亲或母亲)、房产证或房产证(房屋所有权属于父亲或母亲)且年满6岁的学龄儿童,应按照各大学区划定的入学范围,在他们决定就读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如果这些学龄儿童超过入学计划,将按照其户籍的时间顺序录取)。其他情况下的适龄儿童(包括拆迁户)入学登记办法,根据各区学校制定的若干规定办理入学。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应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并发布《2018年小学新生注册通知》和《小学招生若干规定》。
4.户口不在本区但居住在本区且父母在本区工作的适龄儿童,需要在本区上学的,按照《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符合积分录取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参加积分申请入学。通过在城镇(街道)设置的一体机、移动电话e-town APP和网站(www.exianghome),可以在线注册积分。
符合入境点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12日。
5.不符合积分录取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根据其实际居住地选择在有足够名额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报名(届时报名条件将适当放宽,并按积分录取,具体报名事宜另行公布)。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6.民办小学的招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校注册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及时建立新的电子学籍和学生名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区域和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扩大招生规模和超过规定的班级规模。违规招生的私立学校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并减少明年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的学生将不被注册为学生。与此同时,私立学校的小学招生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这将与年度检查挂钩。
7.有特殊物品的学龄儿童入学
(一)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士兵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及《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等优惠教育政策执行。
(2)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子女入学,应遵循《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子女回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意见》(浙吉焦[2010]15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台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意见》(浙吉焦[2011]35号)
(3)浙江省境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招生和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引进,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境外高层次人才子女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11〕97号)和《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实施细则(暂行)》(甬政办〔2013〕23号)执行。儿童回浙商海外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教育发展的通知》(浙吉焦[2011]166号)执行。
(4)在本区注册的盲童和聋哑儿童向区教育局申请就读省级盲校和市级聋校(盲校),而智障儿童向静河区(弱智学校)提出申请。轻度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在普通班学习。
8.如果新生在入学时自愿放弃在指定或统一的学区就读,而是在学区以外(包括学区以外)的私立学校或公立学校就读,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其注册学习的地方,则该学生将不再被视为原学区的学生,而有足够名额的学校将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三区”小学招生有关事项(一)招生工作的具体程序
1.区教育局将制定《镇海区“三区”小学招收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和《三区”小学新生报到通知》。
2.“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父母在“三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实行预登记(截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证已持有一年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以下指定幼儿园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盖章后领取登记表。
3.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分布和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大学区域制”划定招生大学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4.根据学区划分公告,“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父母在“三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截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证已持有一年以上)在大学区相应学校进行登记。
5.户籍不在“三区”但父母在“三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的学龄儿童(截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证已持有不到一年),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镇法正[2017]2号)要求的政策生,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其父母将在指定的小学进行登记。
6.符合积分准入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线注册和现场确认。
7.民办农民工子女入学。
8.查看注册材料。
9.确定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备案。
10.小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招生工作日程
1.4月8日发布通知。“三区”内的所有小学和幼儿园张贴注册通知和《镇海区“三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若干规定》。
2.从4月9日到4月14日,符合条件的家长在线填写表格。户籍在“三区”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三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截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证已持有一年以上),其父母应到指定网站(xxbm.zhedu.net)填写入学登记表,并根据网上提示准备相关证明及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4月15日,现场确认。完成网上填表的家长应携带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并盖章后领取纸质入学登记表。
从5月5日到4月6日。适龄儿童持加盖公章的有效纸质登记表,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大学区内的相应学校注册。
5月6日,5日。户籍不在“三区”但父母在“三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屋的学龄儿童和政策导向型学生(截至2018年6月30日,房产证已持有不到一年)将进行登记。
5月7日至12日,6.5,符合入境点要求的农民工子女将在网上登记。
5月20日,7。符合积分录取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将被当场确认,学校将通知他们。
8.5月26日,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招生。
9.6.9,“三区”小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附件1。镇海区“三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若干规定
2.2018镇海区招宝山区小学新生注册通知
3.2018镇海区骆驼区小学新生注册通知
4.镇海区庄小学2018年新生报到通知
标题:2018年宁波镇海小学招生通知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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